關于做好2025年成都市雙流區(qū)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tǒng)一招生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02] | 作者:體育組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成都市雙流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
成都市雙流區(qū)教育局 文件
雙招考委〔2025〕3號
成都市雙流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
成都市雙流區(qū)教育局
關于做好2025年成都市雙流區(qū)高中階段
教育學校統(tǒng)一招生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初級中學(含九年一貫制初中部、高完中初中部):
按照《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體育與健康考試實 施方案》(成教辦〔2019〕11 號)、《成都市招生考試委員 會 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5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 校統(tǒng)一招生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委發(fā)〔2025〕 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區(qū)實際,確保考生安全健康,穩(wěn)妥有序組織開展中考體考工作,現將體考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
1.考試時間:2025年4月8日—4月23日(周一至周六, 全天,如遇惡劣天氣,時間順延)
2.緩考時間:2025年5月7日(全天)
二、考試地點
四川省成都藝體中學
三、考試項目及評分方法
( 一 )統(tǒng) 一 考試
(1)包括四類項目
1. 第一類項目(自主選考三選一):足球運球繞標志桿; 排球對墻墊球;籃球行進間運球上籃。
2 . 第二類項目(自主選考二選 一):引體向上(男生)/ 斜身引體(女生);原地雙手正面投擲實心球。
3.第三類項目(必考):立定跳遠。
4.第四類項目(必考):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
生 ) 。
四類項目(每項滿分均為100分)總得分除以8四舍五 入保留兩位小數后的得分即為統(tǒng)一考試成績。
考試順序:第一類項目—第二類項目—第三類項目—第 四類項目。
(2)統(tǒng) 一 考試評分方法
參照2025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tǒng)一招生體育與健康考試評價標準
(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
包括《體育與健康》學科評價考核和《國家學生體質健 康標準》測試兩個部分。
1. 《體育與健康》學科評價考核分值6分,其中七年級 2分,八年級2分,九年級2分。學生每學年兩學期學科考 試的平均分按等級(90.0分及以上為優(yōu)秀,80.0—89.9分為 良好,60.0—79.9分為及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計為 學年學科評價考核成績(優(yōu)秀2分,良好1.5分,及格1分, 不及格0.5分)。
2.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分值4分,其中七年 級1分,八年級1分,九年級2分。學校上報教育部學生體 質健康網的學生學年總得分按等級(90.0分及以上為優(yōu)秀, 80.0—89.9分為良好,60.0—79.9分為及格,59.9分及以下 為不及格)計為學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七、 八年級優(yōu)秀1分,良好0.75分,及格0.5分,不及格0.25分; 九年級優(yōu)秀2分,良好1.5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
四、緩考和免試
(一)免試學生
1.殘疾考生
殘疾考生可申請免考,考生應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考 生,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和統(tǒng)一考試免試項目分值按滿分 計算;殘疾等級為三級、四級的考生,體育素質綜合評價考核和統(tǒng)一考試免試項目的分值按滿分的80%計算。
2.身體傷病等考生
患有疾病或因身體傷病等原因不宜參加體考的考生,應 提供二甲及以上醫(yī)療機構證明,向所在學校和招考部門申請 部分或全部項目免試。免試項目的分值按滿分的70%計算。
(二)緩考學生
考前或臨場發(fā)生傷病或女生經期等特殊情況,在規(guī)定時 間內不能參加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本人已考的所 有統(tǒng)一考試項目成績作廢,緩考時須重新進行所有項目的考 試)。補考時,身體仍未康復的,提供二甲及以上醫(yī)療機構 證明,可申請統(tǒng)一考試部分或全部項目免試。免試項目的分 值按滿分的70%計算。
(三)緩考地點
四川省成都藝體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