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08] | 作者:行政辦 3924 次瀏覽 | [字體:大 中 小] |
成都市雙流區教育局文件
雙教人〔2024〕19號
成都市雙流區教育局
關于2024年度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初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級各類學校,直屬事業單位,校外教育機構: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 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廳辦〔2024〕 2號)和《成都市職稱初定申報指南(試行)》文件精神, 根據我區職稱申報工作安排,現將2024年度成都市雙流區 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定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 下 :
一、申報時間
(一)申報時間:2024年10月8日—10月31日,逾
期將關閉申報系統。
(二)申報修改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5日,逾期將 無法修改申報信息。
二、申報范圍
全區普通中小學(含職中)、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 區教科院、區技裝中心、區社區學院和校外教育機構中符合 一級教師(講師、 一級實習指導教師)、二級教師(含助理 講師和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三級教師(三級實習指導教師) 任職資格條件并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職人員。民辦中小學、 幼兒園教師可參照本通知要求參加職稱初定。
三、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 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品行端正,認 真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經單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條件之 一,可以申請一次性職稱初定。一次性職稱初定,即本次初 定職稱前未初定過職稱,本次初定職稱后也不可再初定職稱。
(一)初定員級職稱(三級教師、三級實習指導教師)
中專、技工院校中級工班畢業后,從事與所學專業一致 或相近相關的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并在該工作崗位上取得 相應業績。
(二)初定助理級職稱(二級教師、助理講師、二級實 習指導教師)
1.全日制大學專科、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后,從事與 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相關的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并在該工
作崗位上取得相應業績。
2.全日制大學本科、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 后,從事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相關的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并在該工作崗位上取得相應業績。
3.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相關 的專業技術工作,次月可初定助理級職稱,之后不得再次申 請初定中級職稱。
(三)初定中級職稱(一級教師、講師、 一級實習指導 教師)
1.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相關 的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并在該工作崗位上取得相應業績。 事業單位編制內教師需通過學校職稱崗位競聘初定中級職 稱。
2.博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相關 的專業技術工作,之前未初定過職稱的次月可初定中級職稱。
本通知中明確的申報學歷均為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 畢業生(含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教育部《關于統籌全日 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錄取并取得學歷和學 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不限制申請人于畢業后10年內提出職稱初定申請。原 《關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初定事項的補充通知》(成人 社辦發〔2021〕114號)“畢業后超過10年且符合職稱初定 條件的人員,可不受逐級申報限制,直接申報其可初定的最 高等級和相關專業職稱評審”的規定不再沿用。同一年度內
(即1月—12月期間)不得同時申請職稱評審、初定,只可 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四、申報流程
申報網站為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網址 : 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各學校應明確專人 作為單位賬號管理員,真實、完整填寫并維護所屬信息。具 體申報流程如下:
(一)個人申報
1. 申報人注冊:個人注冊→維護個人信息。申報人注冊 時的社保信息即為個人登錄賬戶信息,填寫信息應認真仔細 核對信息的正確性,注冊后不可更改。
2.個人申報流程:申報人登錄→選擇新增申報→評價方 式選擇職稱初定→填寫申報信息,上傳申報材料→上報學校 審核。
(二)學校審核
學校需明確專人對申報人的學歷學位、從事專業工作年 限、年度考核情況、擬初定職稱任職資格、主要工作業績等 內容進行審查,并對申請人的品德、能力、業績等進行全面 考核評議。在立案審查期間或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處分) 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職稱初定。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 不合格檔次的或受黨紀政務處分不確定檔次的,該年度不計 算為初定職稱的工作年限。學校對考核評議通過人員進行不 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校以法人登錄方 式在“四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進行審核,完成用人單位審
核信息的填報,上傳公示情況證明、單位綜合推薦意見和崗 位情況說明(均須上傳掃描件),逐級審核推送至行業主管 部門。
(三)行業主管單位審核
區教育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申報 人的品德、能力、業績進行全面考察,按有關文件規定嚴格 把關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不符合申報程序以及未按照 要求提供申報材料的,不予通過或者要求其補充完善后再審 核,審核通過人員報送至區人社局進行復核。
(四)職稱復核及發證
區人社局對復核通過的申報人在“航都人才之家”微信公 眾號或雙流區人才綜合服務平臺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的發文批準其初、中級任職資格,并在系統中 上傳任職文件,按流程生成電子職稱證書。申請人可登錄“四 川省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四川人社APP” 查詢、下載電子 職稱證書。
(五)申報表領取
區人社局完成發證后,將蓋章的《四川省初定專業技術 職稱申報表》返還給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通知學校領回申 請人《四川省初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表》(原件裝入個人檔 案,可將復印件交申請人保存備查),其余初定材料原件由 用人單位存檔備查。
五 、材料上傳要求
申報人將以下材料彩色復印件經推薦單位審核簽署意
見,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以及審核人姓名、審核時 間,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作為附件上傳至對應信息欄,如未 找到對應欄目,上傳至其他材料欄。
(一)學歷學位信息。大學專科提供本人畢業證書、《教 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 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二 維碼有效期6個月以上)。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 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的人員, 應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或港、澳、臺 地區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 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專畢業人員提供 本人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技工院校畢業人員提供 本人畢業證書、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查詢結果截 圖或《畢業生登記表》。
(二)提供與教學崗位相應、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相關, 能反映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提供能反映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每年不 低于90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明(碩士研究生初定初級職稱或 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級職稱的除外)。
(四)社保參保記錄。提供能反映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 限要求的社保證明:《四川省養老保險歷年繳費信息》(自 申請之日起的前6個月須在成都連續繳費,碩士研究生初定 初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級職稱的除外),最后繳納社
保單位與申報單位需一致。(請關注“成都社保”微信公眾號 —社保服務— 電子證明打印—下載四川省養老保險歷年繳 費信息)。
(五)勞動(聘用)合同。提供現履行期內的合同,應 能反映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之前的勞動合同如無法 提供,可用能反映當時工作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記錄替代。
(六)考核情況。按年度提供反映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 限要求的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表。
(七)工作業績總結及其他證明材料。總結應如實反映 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取得的專業工作業績 成果,并對所承擔的課題或項目等詳細說明本人在其中的地 位和作用;對總結中描述的業績成果應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六、材料報送
申報材料經網上逐級審核,區人社局審核通過后,申報 人在系統下載并打印《四川省初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表》(一 式2份),本人在誠信承諾書、工作總結、單位負責人簽字 等涉及簽字的地方均須相關人員親筆簽名。各學校于2024 年11月25日(暫定)將《四川省初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表》 (學校審簽加蓋公章)報送至人事教師科(420室)。
咨詢電話:028-64009283(區教育局) 028-85823053(區人社局)
七、工作要求
(一)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實事求是,嚴 肅認真,報送的材料填寫內容要具體、真實,申報材料不符
合要求,將按無此項材料處理,不再另行通知補報。
(二)申報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必須對申報個人 提供的證件、填寫的業績及所有內容(學歷、資歷、有關材 料)進行認真驗證和核實,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一律取消 其申報資格,已取得的予以撤銷。自查實之日起,3年內不 得申報職稱評審、職稱初定并將情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對 申報單位提供虛假材料、審核把關不嚴、跨地區跨單位申報 等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八、監督投訴
為確保職稱初定工作公平、公正,中共成都市雙流區紀 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對推薦評審工作全程監督,監 督投訴電話:028-85816360(駐區教育局紀檢組)。
特此通知。
成都市雙流區教育局
2024年9月25日
成都市雙流區教育局辦公室 2024年9月25日印發